火災災后房屋檢測鑒定
建筑工程質量鑒定主要內容
建筑工程質量檢測鑒定
1、建筑工程結構檢測、鑒定(混凝土結構、砌體結構、鋼結構,塔桅及高聳建(構)筑物,建筑構配件質量檢測,振動測試,結構應力測試,結構性能現場試驗);災后結構承載力鑒定。
2、工業與民用建筑工程安全性、適用性、適修性、耐久性、可靠性鑒定;建(構)筑物抗震鑒定;沉降觀測,采光日照鑒定、分析,容積率分析,面積測量,建筑物功能評價;民房檢測鑒定;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質量檢測鑒定。
3、市政工程及施工安裝質量檢測,道路橋梁功能性能和結構安全性能檢測及維修加固鑒定
4、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檢測:空氣成分鑒定、建筑裝飾材料有害物質限量鑒定、噪聲與振動鑒定、電磁輻射鑒定、遮光污染等鑒定。
建筑物擴建、改造鑒定
1、建筑物整體平移、頂升、糾傾的設計與施工鑒定;
2、建筑加層、室內空間改擴、托梁換柱的設計與施工鑒定;
建筑工程質量檢測鑒定,運用建筑科學理論和技術,對與建筑工程相關的問題進行鑒定并提供鑒定意見的活動。
鑒定報告中應注明所依據的規范名稱及其編號,在鑒定報告中宜摘錄規范的相關條文。頒布的建筑工程勘察、設計和施工規范應當是基建過程中遵循的標準,是檢測、鑒定工作的依據。鑒定標準,如:《工業廠房可靠性鑒定標準》(GBJ 144—90)、《危險房屋鑒定標準》(CJ13—86)、《民用建筑可靠性鑒定標準》(GB50292—2015)等。
鑒定報告應有利于確定經濟責任和賠償金額;工程質量鑒定應根據檢測結果,評定工程質量是否達到規范要求,或根據規范評定建筑物的安全等級,然后提出相應的加固或處理建議。